我國內河船型標準化方案征求意見
2013-03-12 16:58:10 來源:中國網(wǎng) 編輯:國際船舶網(wǎng) 我有話要說
三、實施方案
(一)實施范圍。
“十二五”期內河船型標準化工作的重點是在《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(guī)劃》確定的“兩橫一縱兩網(wǎng)十八線”范圍內全面推進船型標準化工作。其中長江干線、西江干線、京杭運河、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(wǎng)的船型標準化工作由交通運輸部組織實施,部水系派出機構受部委托負責具體工作;岷江、嘉陵江、烏江、湘江、沅水、漢江、江漢運河、贛江、信江、合裕線、右江、北盤江—紅水河、柳江—黔江、淮河、沙潁河、黑龍江、松花江和閩江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級航道的船型標準化工作由相關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統(tǒng)一部署組織實施,部水系派出機構受部委托負責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。
全國其他內河通航水域的船型標準化工作由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實施。
(二)按照“開前門、關后門、調存量、推示范”的工作思路,推進全國內河船型標準化。
1.對新開工建造的船舶應當符合交通運輸部公布的《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》的要求,其中對航行于已建或在建船閘、升船機等通航設施的內河限制性航道的船舶,還應當滿足交通運輸部公布的船舶主尺度系列標準。嚴格禁止內河新建非標準船進入航運市場。
2.對現(xiàn)有非標準船,特別是安全、環(huán)保性能差的船舶,以及不利于提高船閘效率的小噸位過閘船舶,和老舊運輸船舶加快更新改造。限期退出市場。
(1)從2016年1月1日起,禁止200總噸以下的干散貨船(船型 船廠 買賣)通過京杭運河干線船閘。但符合《京杭運河過閘運輸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》的船舶和重大件船、運輸鮮活貨的船舶除外。
(2)從2014年1月1日起,禁止200總噸以下的運輸船舶通過西江干線(南寧-廣州,下同)船閘;從2016年1月1日起,禁止300總噸以下的運輸船舶通過西江干線船閘。但符合《西江航運干線過閘船舶標準船型主尺度系列》的船舶和重大件船、運輸鮮活貨的船舶除外。
(3)從2016年1月1日起,禁止生活污水排放達不到現(xiàn)行規(guī)范要求的內河運輸船舶以及單殼化學品船(船型 船廠 買賣)、600載重噸以上的單殼油船(船型 船廠 買賣)進入“兩橫一縱兩網(wǎng)十八線”水域航行。
(4)為加快內河船舶運力結構調整,鼓勵現(xiàn)有老舊高耗能船舶提前退出航運市場。
3.在采取上述措施推廣標準船型、限制新建非標準船、淘汰現(xiàn)有落后船舶的同時,積極采取有效措施,鼓勵建造符合國家引導方向的先進、高效、節(jié)能、環(huán)保的示范船,促進內河船舶技術進步,引導船舶向現(xiàn)代化方向發(fā)展。